工作內容
一、主要職務:
1.教授課程:藝術生活、藝術鑑賞、藝術與美感等。
2.擔任導師及導師相關工作。
3.其它與教學相關各交辦事項。
二、徵聘條件:
1.學歷:具碩士學位。
2.具大專校院與授課相關教學經驗。
3.具藝術創作展覽經驗者。
4.上班地點:本校三芝校園(主要)及關渡校園。
5.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法令規定,無學校不得聘用之情事。
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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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縣市:新北市
- 上班地點:新北巿三芝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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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依教育部教師待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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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段:08: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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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1
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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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具大專校院與授課相關教學經驗、具藝術創作展覽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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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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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藝術學門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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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需求:
藝術鑑賞、藝術與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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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工具:
- 具備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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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