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 國文科授課教學。
2. 訂定教學目標、課程範圍、授課內容。
3. 班級經營與導師事務。
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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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縣市:高雄市
- 上班地點: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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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40000元起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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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段: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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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1
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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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曾任國中部國文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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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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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國文相關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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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需求:
具中等學校教師證者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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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工具:
無
- 具備駕照: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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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截至複試現場資格審查日止)。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9 條情事者。 (三)積極認真且富教育愛及教育熱忱,俱教學經驗者尤佳。 (四)大學以上本科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凡合格教師及有豐富實務經驗之代理教師初任時均依規定薪級起敍核薪。 (五)歡迎具豐富教學經驗之公私立學校退休教師再任,若經本校教學評核通過,輔導課鐘點費最高每節1250元。 (六)具特殊專業且能任教本校資優班、特色班;經教評會核准,第一年准予採用教師分級制核敍鐘點費。 (七)現仍在進修者暫不受理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