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學歷:大專以上建築、土木、營建、電機等相關(科、系、所)
(2)經歷:具擔任工地主任職務或工地負責人或監造負責人3年以上之經驗,或擔任監造(工)5年以上之監造(工)經驗
(3)證照:須具工地主任證照
(4)工作內容:
1.執行公共工程建築案之監造等事項。
2.協助業主辦理本公司承攬之承辦案件事務。
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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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縣市:高雄市
- 上班地點:高雄市前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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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月薪6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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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段:依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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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1人
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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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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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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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建築及都市規劃學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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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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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工具:
- 具備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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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https://www.104.com.tw/job/95u1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