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1. 授課對象: 國際學位生
2. 授課期間: 116年2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3. 招聘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4. 華語文課程設計與教學。
5. 協助語文中心規劃跨文化語言學習活動及行政協作。
二、資格:
【必要條件】
• 持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國內外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不限科系/專業領域。
• 口齒清晰、具備第二語言教學(SL/FL Teaching)專業觀念與熱忱。
【優先考量條件(符合一項以上尤佳)】
• 多樣化語言教學經驗,具備各類語言教學實務經驗(不限於華語)。
• 畢業於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系所,例如「應用華語文學系」、「華語文學系」、「華語文教學學系」。
• 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臺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位,並修畢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120小時以上的課程並持有證書。
• 另具英語教學專長、以AI工具與數位科技融入語言教學之能力優先考慮。
三、應徵需繳交資料:
1. 含2吋照片之個人履歷與自傳
2.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與以前服務單位聘書(學歷若為國外授與者,其畢業證書、成績單、國外工作資歷證明正本需有駐外單位驗證。)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或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
4. 以前服務單位聘書
5. 其他有助審查的相關文件(如外語能力證明、華語教學時數證明、專業證照等)
四、應徵方式:
請將上述資料(1-5項)合併成一份PDF檔,並命名為「應徵約聘華語教師_應徵者姓名」,寄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同檔名即可。個人資料造假不實者,本校將取消錄取資格予以免職。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試,不合者將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03)211-8800 分機 5590
五、申請流程:
1. 第一階段_書面審查: 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參加試教及面試。
2. 第二階段_試教及面試: 具體安排將以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