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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 授課對象: 國際學位生

 

   2. 授課期間: 116年2月15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3. 招聘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4. 華語文課程設計與教學。

 

   5. 協助語文中心規劃跨文化語言學習活動及行政協作。

二、資格:

【必要條件】

 

   •  持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  國內外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不限科系/專業領域。

 

   •  口齒清晰、具備第二語言教學(SL/FL Teaching)專業觀念與熱忱。   

【優先考量條件(符合一項以上尤佳)】

 

   •  多樣化語言教學經驗,具備各類語言教學實務經驗(不限於華語)。

 

   •  畢業於國內外華語教學相關系所,例如「應用華語文學系」、「華語文學系」、「華語文教學學系」。

 

   •  具備國內外中國語文學、臺灣文學或語言教學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位,並修畢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120小時以上的課程並持有證書。

 

   •  另具英語教學專長、以AI工具與數位科技融入語言教學之能力優先考慮。

三、應徵需繳交資料:

 

   1. 含2吋照片之個人履歷與自傳

 

   2.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與以前服務單位聘書(學歷若為國外授與者,其畢業證書、成績單、國外工作資歷證明正本需有駐外單位驗證。)

 

   3.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證書(或華語師資培訓班結業證書)

 

   4. 以前服務單位聘書

 

   5. 其他有助審查的相關文件(如外語能力證明、華語教學時數證明、專業證照等)

 四、應徵方式:
 請將上述資料(1-5項)合併成一份PDF檔,並命名為「應徵約聘華語教師_應徵者姓名」,寄至 [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同檔名即可。個人資料造假不實者,本校將取消錄取資格予以免職。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筆試與面試,不合者將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聯絡人:邱小姐
 聯絡電話:(03)211-8800 分機 5590

五、申請流程:

 

   1. 第一階段_書面審查: 審查通過者將另行通知參加試教及面試。

 

   2. 第二階段_試教及面試: 具體安排將以通知為準。

工作說明
  • 工作縣市:桃園市
  • 上班地點:
  • 工作待遇:
  • 上班時段:
  • 需求人數:1
條件要求
  • 工作經歷:
  • 學歷要求:其他
  • 科系要求:
  • 專長需求:
  • 擅長工具:
  • 具備駕照:
  • 其他條件:
聯絡方式
  • 聯絡人:邱小姐
  • 應徵方式:請參照職務說明內容
  • 職缺有效日: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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