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113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1 次代理教師高中歷史老師
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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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縣市:花蓮縣
- 上班地點:花蓮縣花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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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待遇: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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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時段: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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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1 ~ 11
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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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不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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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要求: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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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系要求:
其他教育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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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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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工具:
- 具備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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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德優良者。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六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 33 條規定情事。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並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5 項規定之資格順序公開甄選,按下列資格順序報名之。
(一)第一階段報名:須持有中等學校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且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第二階段報名:如第一階段無人報名,始放寬第二階段報名(具有修畢該甄選科別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此階段具有該科合格教師證者亦可報 考)。
(三)第三階段報名:如第二階段無人報名,始放寬第三階段報名(具有該甄選科別之大學以 上相關系所畢業者,此階段具有該科合格教師證者及具有修畢該甄選科別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亦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