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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普通物理、物理實驗為主,能支援光電系相關專業必、選修課程,每週上課時數15小時為原則,並能全英語授課。
2.課後輔導、補救教學,以及物理實驗教材編審、教具製作與專題製作相關業務。
3.支援系務行政工作及評鑑業務。
工作說明
  • 工作縣市:臺北市
  • 上班地點:台北市大安區
  • 工作待遇:82360 ~ 9999999
  • 上班時段:日班,
  • 需求人數:1
條件要求
  • 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不拘
  • 學歷要求:博士
  • 科系要求: 無填寫
  • 專長需求:
  • 擅長工具:
  • 具備駕照:
  • 其他條件:
    一、所需資格條件:
    1. 具博士學位,以物理或光電專業領域優先考量。
    2. 具英語授課能力,可全英文授課,如物理及物理實驗、基礎光學相關課程、光電實驗、工程數學等課程。
    3. 學、經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二、檢附資料:
    1. 履歷表等相關表件(請點選並下載,標題請改為「應徵專案教師」個人資料表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360767024.odt;請詳填有效之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2. 身分證件(影本正反面)、學經歷證件影本(影本正反面)及備審資料(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與成績單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第8項,並一同附上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149330472.odt )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537574832.pdf)。
    5. 如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請附上影本。
    6.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Record Certificate)。
聯絡方式
  • 聯絡人:劉小姐
  • 應徵方式:洽詢聯絡人(點選下方取得更多應徵資訊)或專人媒合服務團隊(02-2701-3181轉302)。
  • 職缺有效日: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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