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
具教育部認可之博士學位(需已取得畢業證書)或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且具備哲學相關學歷。
二、專業領域:
本系擬聘任哲學專長之教師乙名,須具備中文教學能力,能以英語授課者更佳。
三、聘任起訖日期:
民國116年2月1日至民國116年7月31日止。
四、應徵所需資料:
1. 求職信函(Cover Letter)。
2. 履歷表。(請使用本系網頁所公告之「東海大學哲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履歷表」,如具備學術期刊論文發表及研究計畫執行之相關經驗務必詳列)
3.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含博士學位證書、教師證書等)。
4. 博士學位論文。
5. 近三年之學術代表著作(甫獲博士學位者若無可免)。
6. 可開授課程之教學大綱。
7.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以上應徵文件請準備一份即可。
五、應徵時間及送件方式:
1. 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6日止(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信將應徵資料寄達本系,逾期恕不受理)。
2. 申請資料請以掛號信寄至:台中市407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727號東海大學哲學系收。
3.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哲學系專案教師。
4. 本校未開放以電子郵件遞送之應徵資料,紙本應徵資料概不退還;如需退還,請自行備妥回郵郵資。
六、相關注意事項:
本系將於115年12月1日當日、當週或隔週擇一日安排通過初審之申請人來系演講及面談,日期與時間另行通知。
七、聯絡方式:
哲學系電話:(04)23590733。
哲學系傳真:(04)23594459。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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